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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47亿水污染防治项目投资分解完成,将建专项稽察制度
发改委47亿水污染防治项目投资分解完成,将建专项稽察制度
继今年5月份下达47亿元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相关设施建设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再发文称,将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明确监管内容、建立健全自查抽查和专项稽察制度。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目前,相关省(区、市)已全部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的投资计划分解备案工作。
上述消息称,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明确监管内容、建立健全自查抽查和专项稽察制度,充分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投资效益。
记者从公开资料了解到,今年多地陆续发布消息称已完成投资计划的分解备案工作。不少地方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以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主。
今年7月5日,福建省南平市发改委发文称,福建全省共8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相关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安排南平市5个项目,获资金补助2670万元。其中,建阳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渣)填埋场工程400万元,建瓯市川石乡污水处理厂及一期配套管网建设项目670万元,顺昌县岚下乡污水处理厂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320万元,顺昌县生活垃圾处理配套收运系统建设工程380万元,政和县镇前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900万元。
《嘉兴日报》7月6日报道,浙江省发改委下达了浙江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嘉兴10个项目获得资金8050万元,分别完成中央下达该省项目数和资金数的50%、45%,连续四年保持全省。
7月14日,广西发改委曾发文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分解下达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获得补助资金5920万元。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还发布另一条消息表示,为更好地指导“十三五”时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总结“十二五”时期流域综合治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编制并印发《“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进一步研究探索流域综合治理新思路。
新思路大致体现在四个方面,强调治理水污染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推行分类施策,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编制治理方案,提高治理工作的系统性;加大资金筹措,促进模式创新。